冰島議會29日授權政府批准該協定
  新華社雷克雅未克1月29日電 冰島議會29日投票通過決議,授權冰島政府批准去年4月與中國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
  冰島外交部長斯文松對議會投票結果表示歡迎。他說:“我相信這份協定將為冰島創造巨大的商業機會以及與中國在其他領域合作的機會。”
  冰島經濟與財政部長貝內迪克松說,這份協定十分重要,為冰島打開了一個在未來幾十年迅速發展的市場。他呼籲冰島商人充分利用這份協定。
  中國駐冰島大使館經商處負責人謝國祥對冰島議會投票結果表示歡迎。他表示,這份協定將為兩國人民帶來利益,促進兩國經貿關係向更深層次發展。
  中冰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始於2006年12月,共經歷6輪談判。去年4月冰島時任總理約翰娜·西於爾扎多蒂訪華期間,兩國政府共同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冰島成為首個與中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歐洲國家。
  根據中冰自貿協定,自協定生效之日起,冰島對從中國進口的工業品和水產品實施零關稅,這些產品占中國向冰島出口總額的99.77%;中國對從冰島進口的7830個稅號產品實施零關稅,這些產品占中國自冰島進口總額的81.56%。中冰自貿區建成後,雙方最終實現零關稅的產品按稅目數衡量均接近96%,按貿易量衡量均接近100%。
  中冰自貿協定還就服務貿易做出高於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並對投資、自然人移動、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競爭政策、知識產權等問題做出具體規定。  (原標題:中冰自貿協定拿到“準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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